2023-2-17星期五

租赁讲堂

营改增新政对工程机械租赁行业影响解读

2014-04-16来源:本站

中国融资租赁公司经理 杨茂兴

记者:针对此次的营改增新政,请您依据自身企业的经营体会,谈谈它将对行业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

杨茂兴:2013/12/13日在《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发布的关于营改增的106号文,对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方式予以正名,明确售后回租中针对标的物的本金在销售额中予以扣除,这是利好政策之一。其二,针对出租人纳税开票方面,区别以前的营业税缴税税基,此次106号文中明确出租人收取租金中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额,不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这样在税基上本金扣除有依据可循,而且堵住了承租人在此交易方式下标的物设备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次抵扣的渠道。其三,差额征税,还可以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106号文中,新增1.7亿注册资本(含)以上为合格的出租人门槛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一些注册资本在1亿左右的租赁公司措手不及。查询得知1.7亿来源于---2004年,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相关部门制定此政策,我理解为,市场中认为融资租赁是影子银行一方面融资租赁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企业数已经达到800多家,融资租赁资产规模达2万亿,当中不乏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变相贷款,资本输出。另一方面通过此方政策制定让融资租赁回归固定资产实体投资,整理整合快速发展的租赁市场,降低融资租赁行业风险。

在2013年12月18日我参加北京商务委员会、北京租赁协会的《商务部召开全国贯彻落实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中获悉,2/3的外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低于1.7亿,基本都是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外资租赁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2/3的外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1000-2000万美元)。

目前,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达8亿,有望明年注册基本达到10亿。业务类型定位在国家政策相符的城镇化,健康养老,医疗教育,能源化工,公共事业,电信等方面。

受其106号文融资租赁营改增政策调整,我司旗下控股的子公司同样面临着增资的需求。

因为按照106号文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记者:请能重点谈谈营改增新政对二手机流通环节会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

杨茂兴:对于二手机市场来看,营改增政策,同样面临纳税调整。一是面临二手设备市场价值评估和对二手设备价值的认可问题;二是二手设备行业规范不完全。三是二手设备纳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本次改革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如果下游一般纳税人客户买二手机,其设备入固定资产,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是开17%增专,还是征4减半征收呢?规定没有明确。

如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普票呢?税率如何征收呢?规定也没有明确。

这些问题,是需要企业使用税率来定,但也要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以免出现不否税务要求事宜,增加或有税务负担。